2008年10月17日,歐盟生態設計法規委員會(the Committee on the Ecodesign and Energy Labelling of Energy-using Products ,EELEP)在ErP指令第三次會議上公布了外部電源(External Power Supplies,EPS)的實施措施草案。該實施措施草案將取代2008年2月22日召開的第四次咨詢論壇上相關的工作會議資料。 關于外部電源的空載電能消耗和平均工作效率的生態設計要求實施措施草案
本次的外部電源實施措施草案共有10條以及3個附件,規定了外部電源的適用范圍、生態設計要求、符合性評定以及驗證程序等內容。產品范圍不包括電壓轉換器、不間斷電源(UPS)、電源充電器、鹵素燈變頻器、醫療器械的外部電源、相同外部電源的售后服務或備用部分。
外部電源的生態設計要求分兩階段來實現產品的能源效率表現,包括空載狀態下的電能消耗以及工作狀態下的平均效率兩方面。**階段的能效要求與美國2008年7月起執行的強制規定一致,**階段要求則與美國能源之星有關外部電源的第2.0版的新標準相協調。具體限值如下:
1. **階段:實施措施生效后1年
(1) 空載狀態
能源效率 < 0.5 W
(2) 平均工作效率(Average active efficiency) 1 W以下的產品,平均工作效率 ³0.5*Po; 1 W~51 W的產品,平均工作效率 ³0.09*ln(Po)+0.5; 51 W以上的產品,平均工作效率 ³0.85。
2. **階段:實施措施生效后2年
(1) 空載狀態下的能源效率應小于以下限值:
標稱輸出功率Po (W) AC-AC外部電源 (低壓外部電源除外) AC-DC外部電源 (低壓外部電源除外) 低壓外部電源 Po